2006年7月3日 星期一

待思考分析文!?

中華銀行對利害關係人放款金額達54億元多,像裁判兼球員不倒也難,

一家年收利息淨收益僅達19億元多,放款呆帳費用卻達12億元多,營業費用10憶元多,

用人的費用將近5億元,業務及管理費也將近5億元,一個入不敷出、連年虧損的公司,

一個營業成本遠大於收入的公司,不思改善,只想如何挖空公司,

對利益關係人不良放款的公司及放款損失達近25億元,風險性資產達1551多億元,

負債佔淨值比的1413.79%,去年不當放款造成尚未攤銷的不良資產有174億多及146億多,

一個年年虧損的公司,虧損比收入大好幾倍的公司,又有不當對經營階層關係人放款的公司,

阿扁總統旗下的證管會、金管局,卻連連核准發行特別股,你相信沒有利益輸送及收受

不當紅包禮品之情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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