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日 星期六

詐騙

看了妳的網誌

似乎妳被詐騙集團詐騙了不少錢

八卦的我很想問妳詳細情形

但怕再次提起你的傷心處



以你的例子也再次提醒我

1.對於金錢要看得緊,尤其是大金額,一定要謹慎再三的思考小心使用

2.高中被金光黨騙過的我,那種信任感被糟蹋的感覺真的不好!銘記教訓,不要再犯了!

3.失去不見得不好,人要看開一點



另外,為了彌補你的心靈

有空我請妳吃一頓上千的餐點吧

以此文章為證

高興一點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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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留言者: paulasus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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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08-02-03 22:15:07
千萬別問我細節

我只能說

我是被以"人頭帳戶之嫌疑犯而要被監管帳戶"之警察及檢察官之騙子給害的

我又不貪錢

所以

我再也不相信任何陌生人了



如果有機會再給你請吧

最近很胖!

不能再吃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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